辣妈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0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孕期洗澡注意三项原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0-17 09:5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怀孕以后,由于机体内分泌的改变,新陈代谢逐渐增强,汗腺及皮脂腺分泌也会随之旺盛。因此,孕妇比常人更需要沐浴,以保持皮肤清洁,预防皮肤、尿路感染。可是,如果在沐浴时不注意方法,有可能对母体和胎儿的健康造成影响,对胎儿来说,有些甚至是永久性的损害。那么,孕妇沐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注意水的温度

  据近代医学研究表明,过高的温度会损害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

  据临床测定,孕妇体温较正常上升2℃时,就会使胎儿的脑细胞发育停滞;如果上升3℃,则有杀死脑细胞的可能。而且因此形成的脑细胞损害,多为不可逆的永久性的损害,胎儿出生后可出现智力障碍,甚至可形成胎儿畸形,如小眼球、唇裂、外耳畸形等,有的还可导致癫病发作。

  一般来讲,水的温度越高,持续时间越长,损害越重。所以,孕妇沐浴时,水的温度应掌握在38℃以下,并最好不要坐浴,避免热水浸没腹部。

  时间不宜过长

  在浴室内沐浴,孕妇容易出现头昏、眼花、乏力、胸闷等症状。这是由于浴室内的空气逐渐减少,温度又较高,氧气供应相对不足所致。加之热水的刺激,会引起全身体表的毛细血管扩张,使孕妇脑部的供血不足。同时胎儿也会出现缺氧、胎心率加快,严重者还可使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受到不良影响。

  因此,孕妇在进行热水浴时,每次的时间应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为佳。

  应该采取立位

  怀孕后,机体的内分泌功能发生了多方面的改变,阴道内具有灭菌作用的酸性分泌物减少,体内的自然防御机能降低,此时如果坐浴,水中的细菌、病毒极易随之进入阴道、子宫,导致阴道炎、输卵管炎等,或引起尿路感染,使孕妇出现畏寒、高热、腹痛等症状,这样势必增加孕期用药的机会,也容易留下畸胎或早产的隐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辣妈网

GMT+8, 2024-12-23 08:50 , Processed in 0.043216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5 www.lama001.com ( 粤ICP备15023800号-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