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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擅自炒股欠的14万我也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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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2:2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丈夫张某是某公司的中层管理干部,收入不算低。我与他结婚后,一直在家操持家务,对外的事情全由他处理。因为钱是他挣,所以存折也在他手里,我从不过问,但我知道我们月月都有千元以上的积蓄,所以心里很踏实。不料今年4月,竟有两个人突然找上门来要账,态度还挺蛮横。看我丈夫躲躲闪闪的样子,我犯了嘀咕。经反复追问,才知是他见炒股来钱快,就自作主张把我们的存款全部投进了股市。开始确实挣了,后来却一直在赔。越赔他越投,结果不仅把积蓄全弄没了,而且还欠了14万元的债务。这么大的事情他居然事先不同我商量,事后还不让我知道。夫妻间如此不信任,这日子过着还有什么劲呢?夫妻感情由此破裂,离婚已是势在必行。但那些债务怎么办呢?那是他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总不会当做夫妻共同债务让我替他扛一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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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4 14:11:58 | 只看该作者
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看夫妻有无举债的合意,二是看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具体说来,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利益归家庭共享所负的债务。(7)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炒股属于投资,属于经营活动。从你所述情况看,你们家的钱都是“他挣”的,这也就意味着他炒股的利益用于了家庭。既然如此,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其炒股的亏损,也理应由你们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即使事先或事后你都不同意或不知道借债之事,但债务发生之后,夫妻双方已经共同分享了该债务的利益,那么这种债务只能定性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就要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这是法律规定,谁都不能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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