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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农民扮大款 女金领失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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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4 09:45: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称“公司董事长” 以交友网站为平台 刻意结识高学历、高职位和高收入女性 恋爱后伺机行骗——
   网上自称“服装公司董事长”、“有600万元存款”,实则只是名20岁出头的外地农民。这么一个人,以“世纪佳缘”等知名交友网站为平台,以谈恋爱为幌子,骗走多名“网络情人”近20万元。
   记者今天获悉,嫌犯余某已被检方以涉嫌诈骗为由审查起诉。
   为傍“款姐” 年龄改大6岁
   2006年底,余某通过网络与林芬(化名)相识。林芬是北京某单位的一名中层领导,年薪10余万元,有房有车。
   余某为了接近她,1984年出生的他特意把网站资料里的出生日期改成了1978年,同时还自称是广州某服装公司董事长。
   感到林芬对自己产生好感后,余某来到北京与她见面。
   余某向林芬出示了伪造的身份证,上面显示他29岁,户口所在地是一处高档公寓。余某还让林芬看过自己的存折,上面显示有600万元存款。
   之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守株待兔”骗财 而后“甩”人
   2007年3月初的一天,林芬到广州看望余某。余某对其称公司出了安全事故,向林芬“借钱”。见状,林芬将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 回到北京不久,林芬因为担心余某又来到广州。余某再次“借钱”,林芬又给了他2万元。
   此后的两个月里,余某又以各种理由从林芬处骗得6000元。
   此后,余某对林芬变得越来越冷淡。林芬开始产生怀疑,后发现余某所说的公司根本不存在,遂报案。
   今年5月中旬,余某被抓。
  交友有选择 专挑“三高女”
   经警方调查,余某被抓前已骗走多名“网络情人”近20万元。 接受审讯时,余某向警方交代,自己“交友”是有选择的。大部分被骗者具有高学历、高职位和高收入,年龄在30岁以上。
   “这样的女人心气高,而我恰好符合她们的要求。”余某说。
  选知名交友网站做诈骗平台
   检察官介绍,余某专门选择“世纪佳缘”等知名交友网站作为诈骗平台。
   “广州人,月收入8000-12000元,现为某服装公司董事长”——这是余某在网站上提交的资料。
   而实际上,余某只是一名高中文化的普通农民。
  检察官分析
  利用女性心理特点 连连得手
   承办此案的张文秀检察官说,余某连连得手,主要是其充分利用了女性的心理特点。
   首先,犯罪分子的“大款”形象,对未婚女性具有诱惑力。
   其次,犯罪分子先在网上和电话中进行长期感情联络,待感情升温后再提出见面。见面后,被骗女性往往失去戒备,与其发生性关系。
   再次,骗色成功后,犯罪分子对女网友体贴照顾,使其落入“温柔陷阱”。其后再编造谎言,对方往往不加戒备。
  检察官提示
  大龄女性急于结婚 容易上当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叶衍艳告诉记者,容易遭到“网恋诈骗”的多为两种女性。
   一种是女性年龄偏小,缺乏社会阅历,容易在对方的花言巧语下上当。另一种是女性年龄偏大却一直未婚。因为急于走进婚姻殿堂,而丧失了防范意识。
   叶衍艳检察官说,面对“网络爱情”,女性必须先从现实中正面了解对方,而后再决定是否与之交往。
   【网恋诈骗“五部曲” 】
   在交友网站上专挑经济条件好的女性发帖,与对方互留联系方式
   通过QQ、MSN及电话联络,表达爱意
   约对方见面,出示伪造身份证和伪造存折骗取信任,确立恋爱关系
   编造企业出现资金困难等理由,向对方“借款”
   多次骗财后,逐渐冷淡对方,进而断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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