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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我能把婚纱合影销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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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10:2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律问题】

我与夏某婚后感情迅速老化,现在两个人都心灰意冷,已进入离婚程序。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上,双方未发生分歧,唯独对当年花3000多元拍的一套婚纱照不知如何处理。我认为婚纱照是因结婚而照的,离婚时理应彻底销毁。而夏某则要求按照共同财产对这组照片进行分割,那样他就可以留下其中的一部分永久保存,理由是婚纱照记录了他的一段感情。两个人就这样各说各的理谁也不让谁,所以只好向《法律帮助》求助了。(周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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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5 10:25:16 | 只看该作者
其一,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夏某表示要留几张婚纱照作为纪念,如果其并无恶意,这种要求确实并不过分,你不妨答应他。或者,把照片交由第三人管理也未尝不可。总之,无论对照片如何处理,只要你们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他人都无权干涉。若不能就分割婚纱照达成合意,则只能诉诸法律解决。

其二,由法院依法分割。法院在分割婚纱照前,会依法进行调解,若你们仍不能达成合意,一般会依据以下原则作出判决:一方的单人照可直接判归其本人所有;对要求获取对方单人婚纱照的一般不予支持;对夫妻双方合影的婚纱照可采取先编序号,然后对其归属依法作出裁判。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把获取的婚纱照用来去毁损对方名誉,侮辱对方人格,或是采取对外公开传播、散发等方法,给对方造成名誉上或精神上损害的,受害一方可以就此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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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5 10:24:54 | 只看该作者
【专家解答】

周阳朋友:

婚纱照是夫妻结婚时的一种纪念,对于夫妻而言具有不同寻常的精神价值。夫妻离婚,这种价值自然大打折扣,但并不等于其所有价值完全丧失,正如夏某所说,婚纱照毕竟是“那一段感情的纪念”,所以不该“彻底销毁”,而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予以公平分割才对。

依据“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的法律规定,结合婚纱照作为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在分割婚纱照时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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