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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毒奶粉受害者都告了谁? [打印本页]

作者: 365365    时间: 2008-10-16 09:18
标题: 毒奶粉受害者都告了谁?
“毒奶粉”事件曝光后,全国众多消费者向奶粉企业、质检总局提起民事赔偿的讼案。   
毒奶粉受害者状告谁
质疑奶粉代言明星
问题奶粉企业反应
支招:如何索赔?
作者: 365365    时间: 2008-10-16 09:19
毒奶粉受害者都告了谁 

  状告:质检总局 起诉:其在奶粉事件中错误行政行为和行政不作为

  案件:10月9日,记者获悉,云南奶粉事件受害者小杰、小鑫家长的委托律师,已于10月6日将行政诉讼状寄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起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请求法院责令其在奶粉事件中的错误行政行为及行政不作为向全国婴儿及全体国民公开道歉;由国家质检总局赔偿小杰、小鑫各种损失300万元;判令对涉嫌违法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惩处。

  状告:三鹿  起诉:三鹿集团制售不合格产品的侵权行为极其恶劣,给原告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创伤,也给原告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痛苦和经济负担  

  案件1.10月8日下午,广东省首个被确认为三鹿奶粉受害婴儿的张卓宇由其代理律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市中院)递交了起诉书,成为省内状告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奶业协会的第一人,共提出各类赔偿计90万元。 不过,由于案件特殊,广州中院并没有立即受理此案,将在研究后再行决定。 

  案件2.旬邑县原底乡农民田晓卫昨正式向旬邑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就自己一岁儿子因食用三鹿奶粉而导致双肾输尿管结石死亡(本报曾连续报道),向三鹿集团索赔73万。旬邑县人民法院将在7日内审查是否予以立案。

  田晓卫要求三鹿集团赔偿死亡赔偿金、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734960.32元。  
作者: 365365    时间: 2008-10-16 09:19
  案件3.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早在9月22日,三鹿奶粉消费者就在河南镇平县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令人遗憾的是,三鹿事件中多起索赔案件法院至今无一受理。有法学专家就指出,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群体性侵权案件,无论是个人起诉还是集体起诉,法院的受理都比较难。看来,亟待赔偿……详细>> 

  状告:中国奶业协会  起诉: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对行业协会成员的经营行为应当约束。而据媒体报道,早在3年前中国奶业协会的专家就知悉原奶掺假现象,但没有对行业协会成员做出任何公开警示。

  案件:广东省首个被确认为三鹿奶粉受害婴儿的张卓宇状告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又状告了中国奶业协会。
作者: 365365    时间: 2008-10-16 09:20
质疑奶粉代言明星,认为代言明星要负责 
  
邓婕(代言三鹿婴幼儿奶粉)
  相信这是“最惨”的一位代言明星,因为广告词“专业生产,品质保证,名牌产品,让人放心,还实惠,三鹿婴幼儿奶粉,我信赖!”而遭到了网友们猛烈炮轰。

  陈建斌、蒋勤勤夫妇(代言伊利婴幼儿奶粉) 
  据了解,在蒋勤勤和陈建斌之前为该品牌宣传时,公开表示自己的孩子一直喝的就是所代言品牌的牛奶。

    蒋雯丽代言雅士利奶粉
  广告中,刚生完孩子的蒋雯丽一脸母爱的说:“雅士利,真正的大品牌,值得信赖”,但是现在却被查出这个“大品牌”根本不值得信赖。虽然蒋雯丽经纪人坚称合同已过期限,不必为此事负责。可蒋雯丽还是引起了很多家长的不满。 

作者: 365365    时间: 2008-10-16 09:31
 建议:建立代言人问责机制,官方介入检测

  暨南大学广告学系品牌营销教研室主任阳翼建议,可借鉴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做法,从法律上规定代言人必须试用过该产品,才能代言。另外,如果产品出了问题,代言人也负有法律责任,轻则罚款,重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代言人没有能力鉴别产品的质量,可以要求官方指定的专业部门和人员介入进行检测,像这次三鹿奶粉,出事前又是名牌产品又是免检产品,要靠代言人自己能识别出问题也不现实。”
作者: 365365    时间: 2008-10-16 09:33
问题奶粉企业的反应 

  21家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交质量安全承诺书 

  伊利、蒙牛、光明等21家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负责人,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递交质量安全承诺书,集体对社会郑重承诺,将承担起责任,严格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企业在承诺书中指出,对被检出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全部实施召回,并予以销毁;对生产不合格奶制品的工厂进行全面的检查,有关生产线实行停产整顿;对饮用过检出三聚氰胺奶制品的消费者,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赔偿,并会对消费者由此造成的疾患负责;将对原料奶等原辅材料实施严格的进厂把关,实行批批检验,坚决杜绝三聚氰胺的污染,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原辅材料进入生产环节;将严格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确保所有进入市场的奶制品质量安全。

  企业在承诺书中强调,保证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奶制品生产企业负有重要责任和义不容辞的义务。今后,企业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为营造一个干干净净的乳制品市场,为振兴中国乳品行业作出自己的努力,让全国消费者放心!
作者: 365365    时间: 2008-10-16 09:43
志愿律师团支招:孩子吃了问题奶粉,如何索赔? 

  现阶段的受害者索赔,需要注意三点:一是找准索赔对象;二是提供有效证据;三是确定可索赔的项目。

  首先,对索赔对象问题,志愿律师团表示,索赔对象可以是三鹿集团,也可以是奶粉的销售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受害人既可与生产商、销售商直接协商索赔,也可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销售地、食用地或被告所在地向销售商或生产者单独或一并提起诉讼。

  其次,对保存相关索赔证据,志愿律师团提醒,此次奶粉的受害者一方,只要完成初步举证,其他举证责任由生产者承担。受损害的消费者可分为两种:一是确诊的受害婴儿及其家长;二是未确诊的受害婴儿及其家长。因其具体情况不同,所需证据亦有不同。

  律师团提醒,对于已确诊的受害婴儿家长,证明其患病与三鹿奶粉相关是第一要务。这些证据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证明婴儿饮用过三鹿奶粉的证据,包括购买奶粉的发票或凭证和“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的外包装盒。二是证明婴儿罹患肾结石的证据,如主治医生开具的患有“双肾多发性结石”和“输尿管结石”的医学诊断等。而对于尚未确诊的受损婴幼儿的家长而言,只要家长能证明孩子曾经饮用过三鹿奶粉,即有第一类证据即可。此外,律师团提醒,“肾结石婴儿”在医院的检查和就诊费用,应由三鹿集团承担。

  其三,至于具体的索赔项目,志愿律师团在消费者索赔指南中,列举了受害消费者可要求的具体赔偿项目: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此外,如果造成了受害婴儿死亡,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也应列入索赔项目。

  法学人士指出,中国律师以志愿团体形式主动介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望改变中国以往惯常的由政府主导的消费索赔模式。这是中国律师界日渐成熟的表现,有望推进中国在消费者受损案件中民间司法救济的进程。
作者: 365365    时间: 2008-10-16 09:43
  毒奶粉事件呼唤一揽子赔偿方案

  相关的赔偿方案中,除了正当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还应考虑受害消费者的精神损害赔偿,甚至包括惩罚性赔偿等。

  “这方案应该包括受害者的身份认定、证据的举证和认定、索赔的项目与范围和精神抚慰等各方面。这里面有各种各样复杂的情形,若制定者仅仅为官方,方案不一定能被广泛接受,可能引发不理解、抵触情绪乃至新的诉讼。”

  李方平认为,制定者不能为纯官方,还应参考政府、消费者协会、责任企业、受害消费者代表等四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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