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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妊娠期间需要做哪些产前检查? [打印本页]

作者: Jenny    时间: 2007-10-17 09:44
标题: 妊娠期间需要做哪些产前检查?

时间
内容
早孕保健
一旦确诊怀孕,应在停经12周内尽早接受早孕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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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病史,进行高危妊娠初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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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全身、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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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 血、尿常规及白带检查,必要时做其他特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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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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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早孕保健咨询指导。
产科初查

定期的产前检查一般在怀孕16
18周开始。我们把第一次产前检查称为产科初查,这次检查内容最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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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尽的病史询问:包括个人过去史、现在史、月经史、婚育史、家族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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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包括营养状况、精神状态、身材体态、步态、面色、巩膜等一般情况的 观察;另外,测血压、体重、身高,查全身皮肤粘膜有无皮疹、黄染,心、肺、肝、脾等脏器有无异常,脊柱及下肢有无畸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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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检查:包括检查子宫的大小、胎位;测量子宫底的高度和腹围;听胎心;骨盆外测量:测髂前上棘间径、髂嵴间径、骶耻外径、坐骨结节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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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道检查:了解外阴、阴道、宫颈有无炎症、畸形、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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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检查: 血型,血、尿、白带常规,肝、肾功能,乙肝两对半抗原、抗体,淋球菌培养及梅毒RPR(必要时)筛查。对原有疾病或异常情况加做相应的化验。
根据病史及检查情况进行高危评定并作相应处理。
产科复查

整个孕期产前检查次数平均8-9次,高危孕妇或发现异常情况,可适当增加检查次数与有关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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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体重、血压、尿蛋白:自妊娠13周起平均每周增加350g。一周内体重增加≥500g者,应予重视。孕妇正常时血压不应超过18.7/12kpa(140/90mmHg),或与基础血压相比不超过4/2kpa(30/15mmHg)。超过者属病理血压升高,应予重视。每次化验尿常规,必要时作24小时尿蛋白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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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检查:查胎位、听胎心、了解胎先露及是否入盆等情况。测宫底高度及脐孔水平的腹围,估计胎儿大小,判断是否与孕周相符。检查下肢有无浮肿。
孕期其他必要的检查
孕20周左右
(18~24周)
B超筛查大畸形一次,孕晚期若有必要时,可用B超测胎儿双顶径、胸径、腹围、股骨长度、羊水、胎盘及胎位等,与临床测得的宫高、腹围综合评价胎儿生长发育状况。
孕24~28周
糖筛选试验,如为阳性,继作葡萄糖耐量试验,以发现妊娠糖尿病。
孕30周起
自数胎动,每日早、中、晚各1次,每次1小时。
孕36周
视情况作NST检查。
贾万梁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院长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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