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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童炸鸡店里摔伤获赔500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xiao    时间: 2008-7-19 12:28
标题: 男童炸鸡店里摔伤获赔5000元
  前不久,平潭施女士带着5岁的儿子,到城关一家炸鸡店就餐。她儿子在炸鸡店内玩滑梯时摔伤,眼角缝了7针。日前,经平潭12315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炸鸡店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施女士5000元,今后一切责任与经营者无关。




  12315提醒,儿童娱乐场所或其他消费场所对有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隐患,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儿童在娱乐场所活动时,娱乐场所要派专人负责保护儿童安全,家长要小心看护,以避免此类伤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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