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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友家要我给3万5订婚,简直不可理喻 [打印本页]

作者: ght1943    时间: 2008-3-17 11:07
标题: 女友家要我给3万5订婚,简直不可理喻
 订婚时,她的母亲要我给她3万5。 她母亲的理由是:“聘金就不用说了,给女儿上大学的钱拿回来就行了,其他的事情不管,以后你们怎么样也不管。” 请问我有这种义务吗?世界上有这种道理吗?那娶博士的呢?要给10多万?有钱的还行,没钱的呢就不用娶老婆了?

  结果,我的女朋友竟然说她母亲不过分,还支持她。我选择了退出!不是因为我给不起这3万5,而是因为我觉得我的女朋友根本就不爱我。从始至终,都是一个骗局,一个阴谋!她爱的是我的钱,她根本就不爱我。 买来的婚姻我不要,我也看不起这种婚姻和这种女人。


  女人都像她们那样的话,就没有希望了,她们是得不到真正幸福的,因为她们只是一种商品!一种没有人格的、没有羞耻心的混人而已! 我知道的我抉择是不会错的,在遭到这种不幸的事情的同时,我更觉得我自己很幸运,因为如果自己的终生伴侣是这种人的话,我想我会毁在她的手上!
作者: snowmay    时间: 2008-3-17 11:16
搞这种彩礼很庸俗。结婚是生活的起点而不是终点,日子长着呢,以后岳父岳母需要钱用随时来拿就是了,不仅女儿还是你的女儿,而且还多了个女婿,何必要在结婚之际一把捞回学费?如果一定要这种彩礼,就让她见鬼去吧。都什么年代了,还搞彩礼,俗不可耐!
作者: merry    时间: 2008-3-17 11:26
这个事情不能一棍子打死。因为在很多地方,提亲给聘礼,给钱,是一种规矩。如果不给,姑娘娘家人会很没有面子的感觉。并没有你想的什么没骨气、是商品的女人,那种感觉。
再说,女孩子一般还有嫁妆呢。所以,不是楼主说的这么值得愤然的事情。

都到订婚的份上了,不要轻易就放手哦。因为错过了对的人,自己是会后悔的欧。
GOOD LUCK!
作者: MONICA    时间: 2008-3-17 22:04
多少给点也很正常啊
作者: 小妞妈妈    时间: 2008-3-17 23:04
我们这边就有这样的风俗 不过现在都变成了 男方给的聘礼女方家长拿了后还是给女儿  说到头还是小两口自己拿了这份钱   
作者: yulehaojiao    时间: 2008-3-20 11:08
是嫁女不是卖女啊ma:m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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