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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孕妇险”有数月拒保期 [打印本页]

作者: 沁蔚妈妈    时间: 2008-1-27 12:03
标题: “孕妇险”有数月拒保期
准妈妈投保请趁早

  本报讯(实习生黄雨微胡芳记者符樱)2008年,计划生个奥运宝宝的夫妇不少,因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时间有严格限制,准妈妈投保请提早准备。

  记者昨走访了解到,因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远远高于正常人,所以,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的要求也比一般人群多。

  目前市场上的普通寿险或意外险,大多有明文规定:由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疾病等,不在保障范围内。此外,准妈妈怀孕4个月后,其医疗保险、重疾险和意外险等,都会限制投保,原则上只接受其投保养老险和不含怀孕引起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

  目前,武汉市场上还出现了专为孕妇开设的母婴险,主要针对孕妇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有的还附带保障新生宝宝先天性疾病等保障。但也有“拒保期”,比如,长城人寿湖北分公司推出“爱相依”母婴保险,准妈妈的年龄需为18至45周岁,怀孕未满28周才能投保,并有一个月的观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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