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妈网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Al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准妈妈请密切注意怀孕期间的皮肤变化

[复制链接]
7#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1 10:04:09 | 只看该作者
4、妊娠性皮痒症

  “痒”是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有时比痛更让人难以忍受。在怀胎十月的过程中,每五个孕妇当中就有一个曾经有过“痒”的感觉,而其中大多数患者,在皮肤上是可以找到病变的,如疥疮、湿疹、寻麻疹、药物疹,或下面提到的妊娠性多形性皮痒症及妊娠性痒性结节等。

  “妊娠性骚痒”的孕妇,尤其肚皮会最痒,但是除了皮肤上一条条的抓痕外,看不到特别的疹子,发生率在0.2%-2.4%之间,常在怀孕的最后三个月发生。产后,这种痒感会很快消失,只有少数妈妈会持续到产后几个星期。比较讨厌的是,在产后口服避孕药时,此病可能会复发。妊娠性皮肤瘙痒,可能与动情激素、黄体激素浓度升高,造成胆汁郁积有关。少数孕妇还会与肝功能异常,甚至出现眼白、皮肤变黄等轻微黄疸现象,这些都可在产后恢复正常。

5、妊娠性多形性皮痒

  发生率在1/240,临床上可以看到在腹部(尤其沿着妊娠纹),手臂及大腿出现一些红色的丘疹、斑块、和像蚊子叮了的膨疹,形状大小不一,有的还会出现水泡或靶心状病灶。有些准妈妈在怀孕的最后三个月发病,而且多为第一次怀孕。

  由于这种“痒”会影响孕妇的日常生活及睡眠,因此一定要找皮肤科医生帮助解决。此病真正的原因还无定论,但有学者认为,这与怀孕后期胎儿快速长大造成妈妈肚皮张力过大有关,也因此怀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妈妈较易发生此病。很多孕妇来到门诊,身上抓得血迹斑斑,睡眠更是无法保证,但是她们首先担心的还是“我这样会不会影响到小孩?”根据统计,这种病不但会影响到您的小宝贝,而且他的体重很有可能比一般婴儿重一些。
8#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1 10:05:04 | 只看该作者
6、妊娠性痒性结节

  发生率为1/300,发病时间约在怀孕25-35周之间,会持续整个孕程,甚至到产后一段时间。肚皮以及四肢的外侧,可看到许多因为剧痒会抓破的丘疹及硬硬的小结节。这种病不会影响到胎儿,但如果下一次怀孕很可能会复发。

7、磨疹及并发白色念珠菌感染

  孕妇由于体重增加,在皮肤容易相互磨擦的部位,如大腿内侧、乳房下方、腋下及肛门周围等处,会出现一整片红红亮亮、痛痛痒痒的斑块。

  此时,如果不及时求诊做适当的治疗,往往会患上白色念珠菌感染,在红色斑块的边缘会出现一些小小的红色丘疹或白色脓泡,不仅痒得厉害,如果病灶范围扩大,有时还会蔓延到阴道,造成分泌物增加。

  母亲的产道如果受到念珠菌感染,那幺新生儿出生时,就会因为对此菌没有抵抗力而受到严重的感染,婴儿会在出生一周后于口腔及身上出现红疹及脓泡。因此,孕妇对此病绝不可掉以轻心。

8、霉菌感染

  怀孕时,身体的抵抗力变差,再加上易出汗、易出油,因此造成霉菌感染的机会大增。常见的霉菌病,除了刚刚提到的白色念珠菌感染外,还包括脚气、灰趾甲、股癣、体癣等。这些病,除了灰趾甲外,大多可通过外用药得到控制,所以发现病情要及早检查和治疗。

  值得一提的是,脚气不一定会痒,有些人只是脚底或脚缝不断地脱皮,并没有水泡,就以为不是脚气而被忽视,而发展严重时,霉菌会毫不客气地入侵你的趾甲。
9#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1 10:05:49 | 只看该作者
孕妇皮肤发痒别乱服药

  夏秋季节,引起孕妇皮肤发痒的原因很多。除季节性皮肤病,如各种癣病、湿疹等引起发痒外,还有蒿草、花粉、风、灰尘、食物、化妆品等物质的过敏反应和蚊虫叮咬都可以引起皮肤发痒。

  孕妇出现发痒症状,虽不是什幺大病,但发痒能扰乱孕妇的正常休息,影响孕妇的情绪,从而势必影响孕妇的健康甚至胎儿的正常发育。正确的做法是,找出致痒原因,并予以积极治疗。
  1.季节性皮肤病致痒,应积极治疗湿疹、癣病等,请医生诊治或遵医嘱用药。2.因过敏致痒,只要找到真正过敏源,皮肤发痒的症状便会减轻或消失。
  3.孕妇应睡在蚊帐里,最好不要用蚊香等驱虫药物,以免对孕妇及胎儿产生不利的影响。
  如果不是上述原因引起的皮肤发痒,则很可能是由于妊娠导致内分泌改变所致,这种皮肤发痒一般在分娩后可自行消失,用不着治疗。

  为了解除瘙痒的难忍之苦,可用热水热敷发痒部位,还可用食醋加热水擦洗瘙痒部位,或用花椒10—15粒加水煮沸,等水温后擦洗患处,一般可以减轻瘙痒。孕妇皮肤痒,最好不要乱服药,特别是西药,以免影响腹中的胎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辣妈网

GMT+8, 2024-12-23 13:07 , Processed in 0.040066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5 www.lama001.com ( 粤ICP备15023800号-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