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妈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1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质检总局起草缺陷产品召回条例 将开立法听证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9-20 09:0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为了规范缺陷产品召回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消费者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据介绍,该条例的适用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召回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对药品、军工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该条例。





  条例规定,国家对存在与人身安全有关的缺陷的产品施行召回制度。生产者是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责任主体,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的安全负责。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由各级质检部门负责。

  条例规定,缺陷产品的召回,包括信息收集、缺陷调查、风险评估与确认、召回过程管理及召回效果评估等程序。召回方式分为主动召回于责令召回两种。经确认产品存在与人身安全有关的缺陷的,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缺陷产品,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并向质检部门报告。

  据悉,质检总局法规司将于近期举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将面向社会征集6位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有意参加的公民和单位,需于9月22日上午11点前将单位名称或姓名、职业、职务、联系方式告知质检总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辣妈网

GMT+8, 2024-11-15 00:23 , Processed in 0.04156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5 www.lama001.com ( 粤ICP备15023800号-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